当前位置: 首页 |
|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林业水利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杭州市2019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7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林业水利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林业,水利工程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
二、申报工程师评审
1.申报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2.申报时间。2019年度杭州市林业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申报条件截止时间为8月19日;评委会办公室网上审核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日;仅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通过人员,报送纸质《评审表》,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还应提供纸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6日(各纸表受理单位见附件6);各纸表受理单位将纸质评审材料上报中评委专业小组(联系方式及地址见附件7)的截止时间为9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其中《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包括网页填报部分和非网页填报部分)应提供纸质件,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还应提供纸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其他申报材料只需提供PDF电子文档。
4.申报程序。详见附件5。
三、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1.评价条件。申报水利专业职称的,应符合浙江省水利厅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水人〔2018〕33号)文的相关要求。申报林业专业高级职称的,按照《浙江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林人〔2018〕56号)规定执行。符合相关破格晋升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
2.申报程序。2019年度申报水利专业高级职称的,申报程序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水办人〔2019〕11号)(文件网址:http://www.zjwater.gov.cn/art/2019/7/1/art_1513120_35206736.html)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申报林业专业高级职称的,申报程序按照《浙江省林业局关于2019年度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林字函〔2019〕77号)文件执行(文件网址:http://www.zjly.gov.cn/art/2019/6/21/art_1346870_355.html)。
3.纸质材料上报时间。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报送地址详见附件7。
四、其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今年合计取得9学分即可申报工程师,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pro.learning.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
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水利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水利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达到90学时/年。
2.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要求。从2017年起,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我市中级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未参加过此类考试的人员可以不上传。
附件:1. 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
2. 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3. 申报资格条件
4. 申报材料
5. 申报程序
6. 各区、县(市)中级职称纸质表格受理单位
7. 杭州市林业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各专业小组联络员联系方式
8. 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9. 浙江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附件1 杭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docx附件2 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附件3 工程师申报资格条件.docx附件4 申报材料.docx附件5 申报程序.docx附件6 各区、县(市)中级职称纸质表格受理单位.docx附件7 各专业小组联络员联系方式.docx附件8 浙水人〔2018〕33号_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_114646.pdf附件9 浙林人〔2018〕56号_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pdf附件10 杭州市工程系列专业学科审议组综合考核评分表(试行).doc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2019年 7 月 2 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