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审批《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院(暂名)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京杭大运河博物院(暂名)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工程征地面积5.00hm2,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博物馆、运河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设备机房等)、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和绿化等;
建设单位: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内容:详细内容请向我局查阅;
建设地点:拱墅区;
公示时间 2022.6.30-2022.7.6,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炜 , 联系方式:0571-85255029,传真:0571-85255077,地址: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112。
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