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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2023- 09- 25 09: 58 信息来源: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工程形象面貌,促进新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杭州实际,制定《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11月施行的《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高标准严要求,二是作为推荐省水利文明标化工地的必要条件,三是推荐“西湖杯”、“钱江杯”等各类优质奖项的重要参考。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以市水利标化工地的申报和评审为主线,明确市水利标化工地创建的工作目标、适用范围、申报条件、组织实施、申报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新时期水利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目标,推动全市水利建设工地场容场貌美观化、文明施工常态化、生产作业安全化、劳动关系和谐化。

(二)适用范围

杭州市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的水利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水利标化工地的项目对工程规模不做要求,具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工程已开工,且在新一轮评审周期内持续施工的工程;

2.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3.已列入各区(县、市)水利标化工地创建年度计划,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应达到先进水平;

4.工程相关信息已录入“浙里九龙联动治水”-“透明工程”平台;

5.坚持党建统领,积极开展“党建进工地”活动;

6.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与安责险属性相同的责任保险);

7.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办)、水行政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实施

评审工作由市林水利局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水利局负责市水利标化工地的初评工作;市质安中心负责市水利标化工地的过程评价、择优推荐。

(五)申报程序

包括申请挂牌、过程评价、正式申报、集中评审、动态管理。

1.申请挂牌:计划申报单位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初评单位提出申请,予以挂牌。

2.过程评价:挂牌期间初评单位将开展对挂牌项目的现场检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取消挂牌资格。

3.正式申报:各区(县、市)水利局根据过程评价结果正式报送申报项目。

4.集中评审:市林水局组建市水利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对当年度获评项目发文公布。

5.动态管理:市级水利标化工地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发生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等情形的,给予取消其市水利标化工程称号。

)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等三方面,助推创建水平持续提升,打造水利行业建设管理新形象。

本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机关: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解读人:葛  昊

联系方式:0571-88394775

政策原文链接: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图解链接:【图解】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关于向社会征求《杭州市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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