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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水雨情监测遥测终端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 06- 06 14: 52 信息来源: 市林水局 浏览次数: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水雨情监测遥测终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

项目概况

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水雨情监测遥测终端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6170930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KZX-CG(F)-2024-006

项目名称: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水雨情监测遥测终端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

采购需求: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水雨情监测遥测终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 需提供支持4G全网通通信功能遥测终端机;原GPRS通信模块(2G)升级为4G安全网关;电池为容量65AH以上;太阳能板为功率80W以上;控制箱、线缆支架及附件等根据上述设备相应配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及资料整理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06-05至2024-06-1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

磋商文件:0元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表(格式自拟,需要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办理的需提供)、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若采用线上获取方式的,将完整的报名资料一次性发送至334143488@qq.com。

提示:未获取发售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12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7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571-87826340,联系传真:0571-852139710。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源峰街218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1-89358073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571-86021249

传真:0571-85213970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源峰街21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358802

作者: 水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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