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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林水局部分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0- 11- 02 11: 30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我局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缺配情况,局党委决定开展部分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行竞争上岗,必须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办发[2004]13号文件中的《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我局系统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林水事业、建设生态城市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目标职位

    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总站副站长(相当副处级) 1名

    市南排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相当副处级) 1名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2、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思想政治素质好。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勤奋努力,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业绩突出。

    4、具有担任职务所必备的相应学历、专业知识、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5、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二)必备资格

    1、须在事业单位正科领导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机关任主任科员三年以上或副调研员。

    2、年龄要求46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竞岗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竞岗。

    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公开报名。个人报名,填写《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者查询职位报名情况。每个职位须有两人以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交叉重复报名。

    3、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人选。由人事部门按照竞争上岗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4、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综合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为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等公共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竞岗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题型为公共题和业务题。

    5、民主测评。在局机关在编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每位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

    6、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通过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分别按30%、30%和40%量化计分结果计入总分。在进行以上综合的基础上可适当考虑竞职者的资历、学历(学位)、职称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由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预告。由局人事处和局纪检监察室组成考察组,对列入考察的人员逐一进行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7、廉政审查。以书面形式,向局监察室征求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并取得廉政报告。

    8、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结果,由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竞争上岗的处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9、任前公示。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进行任前公示。

    10、任职。局党委下达任职文件。

    11、任前谈话、工作移交、到岗。

 

    附件:杭州市林水局部分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杭州市林水局机关部分处级职位

竞争上岗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10月27日下午--10月28日

报名,资格审查

10月29 日

笔试

11月3日

面试

11月5日

民主测评

11月9日前

确定考察人选

11月10日—11月15日

组织考察

11月19日前

党委讨论确定人选

11月23日前

任前公示,然后下发任命文件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竞争上岗△  通知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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