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水库。工程建设任务是通过实施青山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水库洪水前期泄洪能力,提升水库拦蓄能力,为洪水精细化调控奠定良好基础,兼顾生态、景观等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3月1日)中的相关规定,现对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受建设项目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相关领域专家;关注本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的预期;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意见;了解公众对其它感兴趣的个别问题的意见。
2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工程或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评价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审批部门。
3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4日止。
4 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部门/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电 话 0571-23616029
评价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联系人:虞晓彬 0571-87422821
建设单位:杭州市青山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袁月明 0571-6378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