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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审批《杭政储出【2021】47号地块商品住宅、商业商务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21】47号地块商品住宅、商业商务用房及配套服务设施;
建设内容:位于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属新建项目,由5个地块组成(GS1004-10地块、GS1004-11地块、GS1004-12地块、GS1004-16地块和GS1004-29地块),分三个标段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526312.94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372932.05m2,地下建筑面积153380.89m2,容积率1.63,建筑密度34%,绿地率27%,机动车停车位3703个(地面45个,地下80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703个(地面1858个,地下4845个),户数1281户,总用地面积21.6832hm2,项目根据各自的使用功能可分为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和绿地水景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7.6278hm2,其中建筑物区面积6.4478hm2,道路广场区面积6.2921hm2,绿地水景区占地面积4.8877hm2(含水景0.2037hm2)。临时占地面积4.0554hm2,其中代建绿地占地面积1.4500hm2,代建道路占地面积2.6054hm2。
建设单位:杭州运河湾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报告内容:详细内容请向我局查阅;
建设地点:拱墅区;
公示时间 2023.10.25-2023.10.31,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炜 , 联系方式:0571-85255029,传真:0571-85255077,地址: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112。
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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