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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违法森林图斑查处力度,余杭区在林长“制”上做文章,出台《余杭区违法森林图斑整改销号制度(试行)》(下称《制度》),在机制完善、运用、见效上持续发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构建框架 筑起图斑捕捉“瞭望塔”
《制度》突出林业违法问题销号范围,即全区“1+1+1+N”涉林图斑。三个“1”即一批上级部门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自然资源审计涉林图斑;一批规资、环保等其他部门移交林业部门的涉林图斑;一批森林资源综合巡查发现疑似违法的图斑;“N”为信访举报反映的图斑。《制度》规定图斑范围基于“智慧林长”数字化赋能和巡查队员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实现“天上看、高空探、地上查、智能判、网上管”一体化监管,从制度层面推动图斑前期研判实效性,同时实现问题发现“全覆盖”。
二、狠抓落实 加速销号流程“时间轴”
针对图斑数量大、任务重、滞后性等突出问题,着力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和协同机制,强化各级林长单位工作职责。压实属地自查职责及时限、林业部门核查职责时限、执法部门查处期限、镇街整改及销号申报时限。按照图斑数量、规模,原则上,镇街自查时限由原来的一周缩短为三至五个工作日;林业部门核查最短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定执法部门需在移交材料后的十至二十个工作日内立案查处;整改时限控制在处罚下发后的二十至三十个工作日,需补办手续的在四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图斑销号在镇街申报材料后林业部门须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号工作。通过流程“快进”,整改时限全缩短,销号时间缩短至原来的二分之一。
三、压实责任 立下问责问效“军令状”
为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问题频发态势,压实各部门、镇街护林管林职责,自今年起,余杭区林长制考核评分将图斑整改销号率分值由原来的5分增加为10分,图斑内容明确为本《制度》规定图斑范围,对逾期销号和未完成整改的都做具体规定。同时,森林资源综合巡查一周动态通报各图斑销号情况,抄送总林长,对进展滞后的附工作提醒单、催办单、督办单抄送属地镇街、相关林长单位和所辖区级林长。对催办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根据《关于建立林业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助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将有关线索移交区检察院。由林业牵头,执法、检察院、规资、环保及镇街联合成立林业图斑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实现月度例会制,对重难点问题专题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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