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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杭州市农村水利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 11- 15 10: 01 信息来源: 市林水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区、县(市)水利局: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办农电〔2024〕10 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 2024 年杭州市农村水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

  

  2024 年杭州市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2024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杭州“后亚运”时代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要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以省市政府民生实事为抓手,高站位推进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高标准落实农村水利设施更新升级,高水平打造灌区试点和农水级平台,为我市“勇攀高峰、勇立潮头”贡献农水力量。

一、高站位推进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确保饮水健康1.全力推进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紧盯 5 个区、县(市)销号、淳安县改造任务累计完成 70%目标,全力推进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全年要完成工程改造 490 座、巩固提升 176 座,乡镇水厂(联村水站)提升改造 20 座。其中,省政府民生实事“未达标单村水站改造 229 座”,市政府民生实事“改造提升单村水站 242 座、农村供水管更新改造 748 公里”。各地要紧盯二季度平均进度超80%,三季度全面完成的阶段目标,全力推进工程建设。5 月底前,各地上报家用净水器安装等供水保障措施计划。6 月底前,巩固提升类单村水站要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完工标准进行销号。

2.夯实县级统管。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行业监管、统管单位”农村供水三个责任,畅通农村供水服务热线和监督反馈渠道,健全问题发现处置闭环机制。高度重视群众农村供水投诉事项,耐心细致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农村供水问题,确保农村供水紧张困难发生率控制在 2%以内,水质达标率稳定在 95%以上。积极申报省级规范化水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建德市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55 号),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饮用水达标提质专项行动,推进健康浙江行动高效、有序推进落实。

3.深化标准化管理。各地要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农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25 号),持续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全年要完成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 195 处以上,打造 10 个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精品工程,申报省水利厅评价标准化管理工程 7 个以上,标准化管理任

务纳入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和水利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力争到2025 年,所有乡镇水厂(联村水站)实现省级标准化管理。

二、高标准落实农村水利设施更新升级,保障粮食安全

4.更新改造灌溉设施。2024 年,我市更新改造灌溉设施 495座,其中省政府民生实事 188 座。要坚持“工期服从质量,质量服从安全”,严格按照民生实事标准及省级相关技术导则,开展标准化更新改造,办实办好民生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受惠普惠。建德市要做好灌溉设施更新改造标准化建设市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灌溉设施更新升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 6月底前基本完成;总任务 9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将加大现场检查指导力度,督促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年度任务。

5.持续巩固水价改革成果。2024 年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以“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为目标,全面发力,在做好省级规定动作的同时推陈出新,持续交出“五个一百”高分答卷。临平区要做深做实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物业化管护试点,研究制定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物业化管护办法。要对照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要求,按时保质做好“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各地和中型灌区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的面积、农业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用水主体、田间工程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农业水价调整到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兑现情况等六方面内容,及时查漏补缺,建立问题台账,抓好问题整改。

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按照省水利厅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样点灌区系数测算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提升,实施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计量设施、围栏设置和标识标牌更新改造等,其中“测控监管”数字化功能样点灌区每个区、县(市)不少于 1 处。

三、高水平打造灌区试点和农水市级平台,体现改革成效

7.做好中型灌区改造和新建储备工作。桐庐县江南灌区要严格按照特别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有关要求,细化实施计划,全力抓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力争 8 月底前完成国债资金支付,11 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取水实时监控数据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德市寿昌江灌区、富阳区场口灌区和临平区上塘河灌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建中型灌区前期工作,10 月底前完成可研审批,并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灌区建设管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3〕68 号),同步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力争列入水利部“十五五”新建中型灌区储备项目库,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配套政策支持。

8.推进省级试点并争创国家级试点。指导江南灌区高标准完成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省级试点,争取列入水利部第二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研究制定《桐庐县江南灌区农业水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完成续建配套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县级审查及市级报批,做好田间分水口计量新增设备安装,实现灌区除城区段外主干渠的物业化管理,完成田间渠系管护及水费收缴工作。借鉴湖州市南浔区的水利部试点模式,培育临平区等开展县域范围 2000 亩以上重点小型灌区深化水价改革,并积极争取列入省水利厅第二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9.完成市级农水综合管理平台开发。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农水工作数字化平台的最新要求,完善杭州市农村水利综合管理平台,涵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以及灌区综合管理等三大方面业务,完成“统一数据一个仓、农村水利一平台、全景展示一张图、数据分析一看板”等四项任务。同时,推动《杭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落图,实现“2+4+16”大中型和2000 亩以上重点小型灌区的一图总览。


附件:1.2024 年杭州市农村水利项目汇总表.doc

       2.2024 年杭州市农村水利月度重点工作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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