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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萧山49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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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永年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富春江江塘段5.077公里江塘标准化建设的建议》(萧山49号)收悉。经我局主办,西湖区政府、萧山区政府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防洪安全隐患 富春江江塘段5.077公里(以下简称“富春堤”)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2002年按20年一遇设计标准进行了加固建设。建成后经受住了2020年新安江水库9孔泄洪和2021年“烟花”台风等考验。 目前,富春堤综合治理工程已被列入《杭州水网建设规划》,将防御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2023年,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已开展该工程前期研究,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十五五”期间开工建设。 二、关于水源保护区 经与市有关部门和萧山区政府对接,沿岸发展受制主要涉及到水源保护区。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开发受限。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过渡方案和台州市四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浙环函〔2023〕183号),该段富春江石门沙处有杭州饮用水源取水口,水源保护区范围规定为:富春江南支南岸一级保护区陆域宽度为沿岸纵深50米;二级保护区陆域宽度为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 三、下一步工作 市林水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补齐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工作要求,会同西湖区政府、萧山区政府,抢抓政策机遇,争取要素保障,加快富春堤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见效,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水利规划建设处 陈剑锋 联系电话:85255034。 附件: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划分范围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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