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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省、市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4月30日,杭州市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林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健勇出席并讲话,市河长制工作专班,各区、县(市)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河长办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河长制工作专班通报了2024年河长制各项工作(问题)进展,解读了《2024年杭州市河长制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部署了全市河长制检查督导工作。各地河长办详细汇报了2023年度以及2024年以来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亮点、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上城区、拱墅区、桐庐县、钱塘区、建德市等地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各区、县(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优势,持续健全完善党政统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治理格局,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河湖长制新征程中,勇攀高峰、勇立潮头。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落实整改反馈工作,加速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要加强河长制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借助总河长令、总河长平台落实重要任务,提请河长批示解决重大问题,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媒体主动发现问题。二要加强河湖长履职。优化县级河长履职评价标准,提升基层河长发现问题能力,切实发挥河长联系部门作用,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提升履职能效。三要加强检查督导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积极整改省、市办开展督查检查专项行动所交办的问题,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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