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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X3ZJ202405120017)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4- 09- 25 16: 05 信息来源: 市林水局 浏览次数:

信访件编号

X3ZJ202405120017

公示期间

2024925日至2024101日(7日)

信访事项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剧增,城镇污染和农业污染现象加剧。地笼捕鱼、侵占水域、填塘种菜、破坏生态的捕鱼、河边清洗衣物、生活污水入河、在河道内养家禽、污水直排水库以及企业偷排污水现象仍然存在。

调查处理情况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五水共治”,我市大的水系、河流水质基本稳定达到优良水平。但继续保持水质优良水平还存在不稳定因素,在涉水管理中还存在短板,未能完全杜绝侵占水域、地笼捕鱼、填塘种菜等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2024截至831日,一是水质方面,我市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比例均为100%,功能区达标率100%。二是城镇和农业污染防治方面,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8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1939个行政村(社区),已治理覆盖行政村(社区)1900个。三是水环境问题整治方面,全市发现整改“清四乱”问题235个,其中大部分为乱堆问题,共152个,占比64.7%,已销号226个;清理违规网具13471张(顶);查处污水偷排案件24起,处罚金额414.46万元。查处的案件中,未发现污水直排水库情况。

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市林水局提出,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 0571-85255015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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