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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杭州市本级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名单公示

2025- 03- 17 14: 14 信息来源: 防御运管处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水闸、泵站、堤防和引调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杭州市本级工程(2座大中型水库、6座泵闸站、1座引调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安全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安全负行业管理责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对其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因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不执行,工作不到位,导致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出险、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5年杭州市本级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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