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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举办2026年世界湿地日暨《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2026- 02- 03 14: 16 信息来源: 浙江林业、保护地处 浏览次数:

2026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与传统知识”,新修订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同日正式施行。当日,省林业局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环资(工)委在中国湿地博物馆举办2026年“世界湿地日”暨《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出席活动并讲话,省林业局局长董旭斌致辞,省林业局副局长李永胜主持。



赵光君在讲话中指出,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萌发地,浙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做好“以保增效、以利惠民、以文化人”三篇文章,推动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他强调,保护湿地意义重大,新修订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施行标志着浙江湿地保护迈入法治化新阶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凝聚思想共识,压实法定责任,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合力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董旭斌在致辞中指出,浙江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湿地保护修复作为建设美丽浙江、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内容,走出了一条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得益彰的发展路径。已建成国际湿地城市2个、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4处、省级重要湿地94处。

活动中,中国湿地博物馆4名志愿者代表宣读了“湿地与传统文化保护”倡议书,西湖、良渚、大运河、西溪等四个单位代表举行了“致敬文化遗产”仪式。

近年来,杭州科学构建“一轴二带、二核三区、五群多点”的湿地保护空间格局,出台《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湿地保护协会。全市现有国际重要湿地名录1处,省级重要湿地名录8处,市级湿地名录3处,湿地保护小区17处,小微湿地示范点133处。成功获得《湿地公约》认证,成为浙江省首批“国际湿地城市”。